长三角数字科技示范园提档升级园区标识设计采购一体化项目(第1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长三角数字科技示范园提档升级园区标识设计采购一体化项目(第1次)
项目编号:2025AYYWQ00065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7月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7月11日
长三角数字科技示范园提档升级园区标识设计采购一体化项目(第1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铜陵路192号1栋402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拾捌万贰仟元整(¥58200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幸福路与桃花潭路交口中国网谷2#楼17层
联系人:夏文
联系方式:0551-******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芜湖路2号坝上街环球中心综合楼7楼
项目负责人:杨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芜湖路2号坝上街环球中心综合楼7楼,联系电话:0551-******。
************有限公司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551-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