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工业广场洗衣房改造工程直接采购公告
******有限责任公司工业广场洗衣房改造工程******有限公司内部市场及内部供应商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内部单位提供的内供产品、工程或服务。此外,根据《关于对建设公司承建内部工程的批复》(豫能办〔2021〕157 号)文件精神,以及《******有限责任公司评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陕西富源〔2023〕176号文)内规定,******有限公司进行直接采购。
一、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
******有限责任公司工业广场洗衣房改造工程采用门式钢架结构,建筑面积300.76㎡,地上一层建筑高度6.048m,基础处理采用夯实处理,内外墙采用80mm岩棉夹芯板,屋面采用100mm岩棉夹芯板,耐火等级地上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丙类,******消防,室外给水、排水管道,室外供热管道,洗衣房设备布置等内容。
2、项目地点
******有限责任公司
3、材料供应
砂子、水泥、砖、电力电缆ZR-YJV-0.6/1KV4*35+1*16mm2、ZRYJV22-4*240+1*120mm2、双层存衣架、衣撑、散热器、轴流风机为甲供材,其余为乙供。
4、技术标准
依照国家规范以及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二、对被邀请单位的资质等级要求
1、被邀请单位在必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被邀请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被邀请单位须提供自2022年以来至少1项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加盖公章的合同扫描件为准)。
4、被邀请单位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重合同、守信用,没有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的状况。。
5、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工期要求及违约责任
工期要求为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项目无实质性进展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被邀请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工期完成工程,以10天为阶段,超出1~10天,每天罚款5000元;10~20天,超出工期1个月,甲方保留解除施工合同的权利。
四、付款要求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建设单位每月进行进度验收,供应商每月25日前提交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经采购人审核确定后,供应商按照审核后工程费用及时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该票据后一次性或分批支付至工程进度款的75%(电子承兑)。工程完工并经采购人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且该单项工程竣工决算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后,采购人累计支付至工程决算审核后金额的97%(电子承兑),由供应商提供该项工程决算金额100%的结算发票,如已开具的发票超出决算金额,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的全部税金及责任,剩余3%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后,经相关部门确认质保期内工程无质量问题,供应商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手续齐全后,采购人支付该笔款项。若有质量问题,采购人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应的修复费用。质保金不计利息。
五、谈判响应时间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10时00分止;
2、谈判时间:2025年4月18日10时00分;
3、谈判地点: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
4、响应回执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原云商平台发出。
六、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陕西富源煤业监督组
监督电话:******690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企管科
联系人及电话:陈冬芳 ******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