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集团杭锦旗防沙治沙110万千瓦风电光伏一体化一期项目
项目编号:K************ 公告类型: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标段(包)数量: 公告标段(包)编号:K************002001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03-07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5-03-10 00:00:00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室1 开标时间:2025-03-03 09:30:00
内容
******集团杭锦旗防沙治沙110万千瓦风电光伏一体化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K************002001
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
一、评标情况
******集团杭锦旗防沙治沙110万千瓦风电光伏一体化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22.62元,工期:计划2025年3月1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5年9月15日建成投产,计划工期(189)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0.00元,工期:计划2025年3月1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5年9月15日建成投产,计划工期(189)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结束日期至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中标候选人第******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3.11元,工期:计划2025年3月1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5年9月15日建成投产,计划工期(189)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结束日期至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经理:付钢,************54。
******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任怀梁,************14。
******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黄磊,************17。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第1中标候选人):1.企业业绩:1)乌兰布和沙漠东北部新能源基地先导工程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一期)EPC总承包;2)内蒙古能源阿拉善右旗100万千瓦风储基地保障性项目EPC总承包工程;3)巴彦淖尔100万千瓦光储+生态治理项目勘察设计;4)内蒙古能源乌拉特后旗100万千瓦风储基地保障性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等有效业绩。2.项目经理付钢,业绩: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首期160万千瓦风电项目标段五懿晟能源20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
******有限公司(第2中标候选人):1.企业业绩:1)内蒙古能源二连浩特口岸绿色供电******有限公司3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股权投资EPC总承包;3)内蒙古能源科右中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项目勘察设计;4)国华沧州“绿港氢************有限公司阿右旗200MW风储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
******有限公司(第3中标候选人):1.企业业绩:1)青海油田格尔木燃机电站重启及配套新能源项目-光伏发电EPC总承包(一标段);2******集团阿鲁科尔沁100万千瓦风储基地项目勘察设计;4)巴彦淖尔乌拉特前旗苏计沙地200万千瓦光伏治沙基地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等有效业绩。2.项目经理黄磊,业绩:安北第一风电场一期(B区)200MW工程EPC总承包。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提出;异议受理电话:******,******,******(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2.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按照内蒙古******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三、本次招标项目否决投标情形:
无。
四、监督部门
******能源局
投诉受理联系人:刘敏
投诉受理电话:******
纪委举报电话:(0471)12388。邮箱:neimeng.12388.gov.cn。
五、联系方式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锡尼镇
联系人:武兰枝、敖啸虎
电话:******、******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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